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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仲裁委员会蜀山分会10月28日正式成立

发布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3-11-26 浏览次数:11126

 

 
 
  
新成立的合肥仲裁委员会蜀山分会可以受理标的在50万元以下的部分民商事经济纠纷。分会成立标志着今后在蜀山行政区域(不限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发生合同经济纠纷时,选择仲裁解决经济纠纷的“专家公断”关口前移了一大步。分会会下设主任室、案件室、审理部,机构设主任、副主任、办案人员及综合工作人员各1人。
仲裁是国际公认的解决各种经济、商务等纠纷的首选方式和重要渠道,最大的优势和特点在于:便捷、高效、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若不履行,一方可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法院应当执行。
合肥仲裁委员会蜀山分会将在全面宣传贯彻《仲裁法》的同时,努力引导辖区企业选择仲裁手段化解经济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蜀山区各镇街园财经科、经济发展办负责人承担仲裁联络员工作。(合肥仲裁委员会蜀山分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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