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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合肥仲裁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

发布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02-10 浏览次数:9836

 

 

第三届合肥仲裁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71916时召开,参会人员包括第三届仲裁委全体组成人员、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建筑业协会、市房地产协会、市建筑市场管理处负责人、各分会负责人、秘书处工作人员。会议由合肥仲裁委员会主任黄同文主持。

徐芳副主任首先作2016年度合肥仲裁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汇报,就2016全年我委案件办理、“两化”试点工作、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党建工作、软硬件建设所做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年工作进行了展望。董积仁副主任汇报《关于增聘14名仲裁员的建议》和《关于解聘38名仲裁员的建议》,并提请会议通过。许慧耘副秘书长对仲裁员报酬给付比例作了汇报,并提请会议通过。

此外,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发言。与会人员一致认为,2016年我委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案件数大幅提升,较之2015年同比增长30.9%。并对我委全年案件裁决无一起被撤销和被不予执行,本委仲裁员、工作人员自成立至今未在办理仲裁案件中发生任何廉洁违纪案件给予了高度肯定。

 黄同文主任作总结发言,一是肯定了仲裁工作取得的成绩,“两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立案数和对合肥市财政的贡献成效突出,齐头并进。当前社会矛盾凸显,加之我委人员少、新手多导致仲裁工作出现了不少难题,上访明显增多,但发展趋势总体平稳。二是对市委市政府对我委基础设施、队伍建设、副秘书长职数增加等方面的重视表示感谢。三是感谢司法、纪委、监察、公安部门对仲裁工作的支持。黄主任要求,2017年,大案要案、重点部门、重点行业要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推进“两化”试点工作,蜀山、长丰分会工作要在做好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开展好今年的工作;仲裁委内部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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