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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公开

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26


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及时、公正、妥善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二、机构设置

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本级决算,无其他二级单位决算,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543.98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543.98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1.59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一名在编人员;二是新增2名编外人员;三是互联网+仲裁项目支付因合同约定支付款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54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1万元,占96.5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2.98万元,占3.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4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51万元,占36.89%;项目支出974.47万元,占63.11%;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49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75万元,增长7.25%,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一名在编人员;二是新增2名编外人员;三是互联网+仲裁项目支付因合同约定支付款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57%。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75万元,增长7.25%。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一名在编人员;二是新增2名编外人员;三是互联网+仲裁项目支付因合同约定支付款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0.94万元,占21.53%;公共安全(类)支出1,095.31万元,占73.4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8万元,占1.88%;卫生健康(类)支出12.89万元,占0.86%住房保障(类)支出33.88万元,占2.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0.17万元,支出决算为1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一名在编人员;二是新增2名编外人员;三是互联网+仲裁项目支付因合同约定支付款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16.53万元,占34.64%;项目支出974.47万元,占65.3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00.71万元,支出决算为32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一名在编人员。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因客观原因清理收回购买档案柜的预算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58.21万元,支出决算为15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24.53万元,支出决算为93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拨付的奖金支出列入事业运行科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0.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人员的基础绩效奖调整为由单位按月发放。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42万元,支出决算为1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一名在编人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71万元,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一名在编人员。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51万元,支出决算为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一名在编人员。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5.91万元,支出决算为2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一名在编人员。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45万元,支出决算为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一名在编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6.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4.52万元,主要包括: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11万元,支出决算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09万元,下降49.5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二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二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主要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出国培训等外事出访活动支出。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主要用于省内外相关单位仲裁业务交流和工作调研等公务接待。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为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98万元,下降46.8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厉行节约。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98万元,下降46.8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案件办理、文书送达、现场勘察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辆。

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对2022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8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21分,自评等次为。自评结果显示,2022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通过开展仲裁等工作,一是完成1735件仲裁案件的立案审批,1902件案件的结案归档,涉案标的65.97亿元,受理的仲裁案件涉及类型30类以上,全年4422.52万元的仲裁收费二是仲裁受案领域进一步扩大,受案设计类型30余类;三是继续保持完成案件的质量,2022年度没有被合肥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的裁决案件;四是组织了3次仲裁员培训,“互联网+仲裁”信息化系统完成建设并通过终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满足仲裁业务发展需要。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预算经过调整但未能及时调整绩效指标;二是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合理设定绩效目标;二要加大重点工作执行力度,确保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信息系统网络链路租赁费”等8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8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系非行政或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2022年度本部门运行经费54.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8.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8.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8.2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

2.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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